关于通州区台湖镇“阳光城”项目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存在严重安隐患的通报 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,通州区住建委于2017年9月28日上午10时许对位于台湖镇兴光二街,由北京鑫博泰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、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、北京方恒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“阳光城”(项目推广名)一期、二期项目工程进行巡查时发现,该项目一期(施工许可证号:[2017]施[通]建字0017号)、二期(施工许可证号:[2017]施[通]建字0002号、[2017]施[通]建字0003号)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,主要包括: 一期项目: 1、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,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; 二期项目: 1、现场存在10KV高压线,安全防护未编制专项防护方案,且防护措施不到位; 2、模板支撑体系未按照方案搭设,且未经监理单位核查验收即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; 3、结构施工作业面的临边防护大量缺失。 对此,区住建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对项目施工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,对项目监理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,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一切施工行为,待消除隐患并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。但在9月30日下午17时许的安全巡查检查中,发现该项目拒不整改安全生产隐患,且未按要求停止施工行为仍在进行生产作业,并采取破坏区住建委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方式逃避监管,对施工现场安全稳定情况造成恶劣影响。 现对以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。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,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,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,确保做好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。 28365365bet 2017年10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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